8月8日,福州市司法局在连江召开全市司法局长座谈会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传达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司法局长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市司法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与基层科科长参会。
会上通报了全市上半年基层工作情况以及依法治市“三五”规划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情况,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作了半年工作汇报。
俞建春局长对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予以肯定,并针对下半年工作任务,要求在六个方面有所作为: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要全面对照司法所“六化”标准,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全年50%以上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要全力推动基层队伍建设,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加强业务量化考核,提升司法所综合“软实力”;要协调沟通组织人事部门,将副科级所长、司法助理员配备到位。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要严格对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省市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要对犯罪可能性大的重点人员重点走访和滚动式分析,防止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问题;要争取在年内实现县级接收中心建设全覆盖,并至少建设2个以上县级社区矫正中心。
三是维护社会稳定。要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加大指导力度,理顺衔接机制,努力发挥公调、检调、诉调对接社会效应,推进调节量较大的行业部门成立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推动建立“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争取75%县(市)区落实人民调解报酬补贴;切实加强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完善现场应急处置、专家会商、多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医患纠纷调处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三五”规划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中期督导为契机,推动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加大法治公园(长廊、社区)建设力度,打造一批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法治文化展示阵地;深化法治福州建设工作,起草《法治福州建设纲要》,年底对各县(市)区“法治福州”建设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五是优化法律服务。深化律师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在信访维稳和群体性事件处置上发挥专业优势;深化公证工作,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健全公证执业状况评价体系和标准,提高办证效率,缩短办证时间,增强公证公信力;深化法律援助工作,加快法律援助地方立法进度,加强窗口建设,整合行业性、专业性站点,推进服务设施便民服化,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延伸;深化司法鉴定工作,探索“两结合”管理体制,尽快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年度考核制度,切实维护司法鉴定市场秩序;深化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健全完善考试流程标准,大力强化考试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六是强化队伍建设。要积极开展“四个万家”活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四下基层”制度,认真贯彻“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精神,深入基层掌握实情,着力破解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领导班子和作风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任用干部;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突出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任务”实施监督防控。
俞局长最后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进取、狠抓落实,确保全年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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