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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既遂拒不认账DNA鉴定锁定罪行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240    更新时间:2011/4/8
    光天化日下2次实施强奸,但施暴人赵诗勇对既遂的一次拒不认账,原以为“零口供”可以减轻罪行,没料到,DNA鉴定锁定了他的罪行。日前,经山东省平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赵诗勇系平阴县农民,曾2次犯强奸罪,但仍不思悔改。08年6月28日11时许,他驾驶摩托车行至长清区孝里镇,见李某独自在棉花地里干活,遂持镰刀威胁,不顾李某的反抗,光天化日之下将李某强行奸污。4个多月后的一天上午,赵诗勇驾驶摩托车窜至平阴县东阿镇一个乡村路上,持水果刀、石头强行拦住骑电动自行车路过的庞某,欲将其强奸。庞某强烈反抗,并打电话求救,赵诗勇用石头将庞某面部和左臂砸伤,将庞某的手机和钱包抢走。后因见有车驶近,赵诗勇驾驶摩托车逃走。

  今年1月,赵诗勇被抓获归案。经审讯,赵诗勇只承认强奸未遂的一次,对既遂的一次拒不供述。经提取李某内裤上遗留的精斑,锁定系赵诗勇所为。于是法院对其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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