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鉴定法规 | 法医临床 | 林业物证 | 法医病理

文痕鉴定 | 医疗过错 | 亲子鉴定 | 鉴定知识 | 鉴定文书 | 经典案例 |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46号武夷国际城10栋2楼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话:0591-87276368 15306020364
传真:0591-87276368
E-mail:1691620703@qq.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您现在的位置: 中闽司法鉴定 >> 经典案例 >> 正文
肯德基解聘员工被裁补偿8万元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349    更新时间:2012/2/13
  本报讯师某被肯德基公司解聘后,认为公司违法,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肯德基应补偿师某8万元。

  近日,肯德基不服仲裁结果,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肯德基方面称,师某原来是肯德基餐厅职工,月薪2000元,担任管理岗位工作,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师某曾签字的《确认书》确认,其已完全理解了肯德基员工手册并同意遵守条款。后因师某疏于餐厅管理,肯德基公司根据《员工手册》条款,于2010年5月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

  师某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称自己并不知道员工手册的内容,《确认书》上的签名并非自己的笔迹,肯德基解约违法。

  经司法鉴定确认,《确认书》上的签名不是师某本人所写。

  仲裁委认为,肯德基未能证明公司已经履行了公司制度向员工告知的法定程序,裁决肯德基支付师某经济补偿金8万余元。

  近日,肯德基对仲裁裁决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无需向师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信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2012-2023 版权所有 @ 福建中闽司法鉴定所
    http://www.fzsfjd.com Email:1691620703@qq.com 闽ICP备09023914号-10
    联系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46号武夷国际城10栋2楼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591-87276368 15306020364 传真:0591-87276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