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鉴定法规 | 法医临床 | 林业物证 | 法医病理

文痕鉴定 | 医疗过错 | 亲子鉴定 | 鉴定知识 | 鉴定文书 | 经典案例 |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46号武夷国际城10栋2楼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话:0591-87276368 15306020364
传真:0591-87276368
E-mail:1691620703@qq.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您现在的位置: 中闽司法鉴定 >> 亲子鉴定 >> 正文
亲子鉴定适用范围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381    更新时间:2013/8/13
适用于:
1
、适用于在移民申请案件中需要提供亲子鉴定报告的情形。
2
、超生子女、离散子女、私生子女、亲生子女等等落户口的需要提供亲子鉴定报告的情形;
3
、怀疑医院调错婴儿;
4
、失散儿童、被领养儿童、被拐卖儿童亲缘关系的确认;
5
、涉及计划生育超生子女的确认;
6
、离婚案件,子女财产继承案,私生子女赔偿案,重婚案;
7
、性侵犯案件中胎儿或婴儿的生父认定;
8
、非婚生子女的确认;
9
、刑事案件中嫌疑犯确认
  • 注:“司法鉴定”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要求鉴定者提供相关证件且当事人都要来现场拍照、采血、按手印,如果不需要有法律效力      的鉴定报告,请选择“个人鉴定”
信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2012-2023 版权所有 @ 福建中闽司法鉴定所
    http://www.fzsfjd.com Email:1691620703@qq.com 闽ICP备09023914号-10
    联系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46号武夷国际城10栋2楼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591-87276368 15306020364 传真:0591-87276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