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鉴定法规 | 法医临床 | 林业物证 | 法医病理

文痕鉴定 | 医疗过错 | 亲子鉴定 | 鉴定知识 | 鉴定文书 | 经典案例 | 在线咨询

栏目导航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46号武夷国际城10栋2楼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话:0591-87276368 15306020364
传真:0591-87276368
E-mail:1691620703@qq.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您现在的位置: 中闽司法鉴定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正文
儋州被虐六岁女童司法鉴定有结果 坚持告父亲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839    更新时间:2011/7/13
        我们再来关注儋州小姑娘文文。在之前的报道中我们说过,6月20号,文文接受了法医检查。但由于不确定颅脑积液是否属外力造成,因此需要省里的专家讨论后才能做出最终的伤情结论。目前,经过讨论,文文的司法鉴定终于有了结果。

  我们再次来到文文的外公家时,文文正拿着一本书,一笔一划的临摹上面的字。外公外婆忙着生火,准备做午饭,看得出来他们的生活已恢复了以往的平静。随后,记者陪同文文和外公来到了儋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为文文做鉴定的法医不在,工作人员帮忙拨通了他的电话。

  儋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鉴定结果已经被派出所拿走了,你们去派出所问一下。

  于是,记者又跟文文的外公一起赶到了儋州市公安局前进派出所。

  儋州市公安局前进派出所副所长黄志雄:轻微伤(那影不影响控告虐待)不影响。

  鉴定报告称,参照《人体轻微伤的鉴定》规定,分析认为被鉴定人文文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经过专家讨论,文文颅脑积液属于先天性,而不是外力造成的。接下来,文文的外公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剥夺董青邦对文文的监护权,由外公外婆一方抚养,并可要求判令董青邦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文文的外公李新朋:告! 一定要告!因为他的行为太恶劣了,找他, 他也不理。

  文文的外公说,他曾几次试图跟董青邦联系,希望双方能各退一步,坐下来好好协商。但是董青邦一直避而不见,这也坚定了他们控告的决心。随后,文文的外公赶到了儋州市法律援助处,递交申请材料。

  儋州市法律援助处主任何瑞林:这些材料就可以了,我们会安排之前给你做咨询的符律师做委派律师,你下午过来,跟律师一起沟通讨论一下下一步要怎么起诉。

  确定能得到法律援助,文文的外公心里踏实不少。外公说,他知道接下来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但他们一定为文文讨个公道,要回孩子的监护权,把文文好好养大。

  文文的外公李新朋:让孩子跟我们生活,把她好好养大,供她上学。初中、高中、大学,只要她读,我们就供。

信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2012-2023 版权所有 @ 福建中闽司法鉴定所
    http://www.fzsfjd.com Email:1691620703@qq.com 闽ICP备09023914号-10
    联系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46号武夷国际城10栋2楼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591-87276368 15306020364 传真:0591-87276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