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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签字案例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682    更新时间:2011/4/9

  签字是由签字人在特定的范围内正常行使的,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权利。签字人应对签字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谓代签字,顾名思义,就是指原签字人以外的人以原签字人的名义,代替原签字人在相关的文书上签字,发生与原签字人签字相同的法律效力。在某种意义上说,代签字人与原签字人之间为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

  代签字的最初意图有多种,但总的来讲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完全出于善意,助人为乐,举手之劳;二是为了满足一己之利,图谋不轨。

  按照代签字人的权利范围,代签字可分为全权的代签字和特殊事项的代签字。

  以下为笔者在笔迹鉴定过程中遇到的几个典型案例

  1、代为签字引起的纠纷

  我们可以举例来说明:曾经有个单位月初发工资,张某为了方便和出于好心把李某的工资给领取了,但在签字栏内没有签上张某的名字而是签上了李某的名字,由 于突然有什么急事把给李某领取工资的事给忘了。李某找到会计要领取自己的工资,而会计在查过工资表后说是李某已经领取了工资,这也是由于单位人多,制度不 健全,代领工资的现象很多,会计已经不记得到底是李某领取了工资还是别人代他领取了工资,只是从签字上认为是李某领取了工资。而李某不承认领取了工资,也 不承认自己签了字。这件事闹的不欢而散,李某窝了一肚子气,可那工资还没着落呢,还得问谁给他代领取了工资。而张某把代领取工资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最后 还是会计想起了是张某代领取了工资才使问题得到了解决。结果使李某和张某产生了不应有的隔阂。

  2、代为签字引起的索赔与法律诉讼

  案例一:某拆迁公司与一住户因拆迁问题签订了拆迁协议,拆迁协议中规定了有关条款,只因住户不同意拆迁中的个别条款或还有实际困难要求解决。因此,搬迁 没有按计划进行。这可惹恼了某拆迁公司,为了让住户尽快搬家,拆迁公司将住户告上了法庭。当住户在诉讼中发现拆迁协议上的签字并不是住户家里的人签的字 时,就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拆迁公司怎么能这么做呢,我们并没有签字啊,就催我们搬家,还用这种代签字的手法欺骗我们,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讲那是二十多万 啊。为了讨回公道,这家住户的亲属对拆迁协议上的签字申请了司法鉴定。当然鉴定的结果是还给了他们一个公道。这种代签字不是害人吗。

  案例二:某单位根据病退申请书给一位职工办理了病退手续,这位职工患有严重的疾病,记忆力减退,对有些事情已经比较糊涂。当其家属要求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时却发 现病退申请书与申请人的签字并不是其丈夫写的。为了讨回公道,经多方打听才找到鉴定机构申请了鉴定,鉴定结果给了他一个满意的答复。究竟是谁代为书写了病 退申请书,并且还签上了申请人的姓名,我们没有必要再去追查。但这种不正确的做法给他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生活上的困难。

  案例三:某某在 海外闯荡二十几年,有了点积蓄,经调查和研究与国内的一家单位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股份制的企业公司。前两年企业经营情况良好,某某也就没过多的过问经营的 情况。可后几年国内投资的单位为了利益上的考虑,背着这位投资者,并以找不到某某为借口,编造了更改工商注册的有关文件,在编造的有关文件上代签上这位某 某的签字和私刻某某原来在国外公司的印章盖在有关文件上,报到了工商部门,新任命了总经理等事项。使企业的经营出现了危机,几年都没分得红利,总告诉他企 业经营不好。当某某回国发现这些问题后也是一头雾水,这些人胆子怎么那么大,人不在就可以代签他人的名字,还私刻某某在国外公司的章盖上,这不是犯罪行为 吗?某某知道应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申请了笔迹和图章鉴定。由此可以看到代签字带来的严重后果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及经济损失有多大。

  当今社会是一个经济社会,信息量大,关系复杂,实践中存在大量代签字的情况,以上案例启人深思,笔者借此抛砖引玉,对代签字问题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

  1、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权利和义务总是相伴而生,然而,有的公民法律意识淡薄,意识不到代签字的法律后果以及随之而来的法律责任。一时的好心,一时的疏忽大意,往往会引来官司缠身。追根溯源,法律问题的最终解决,必须回归到当事人自身,只有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才能根除因无知犯的错误。

  2、进一步加强对代签字行为的规范

  在法律上应制定更严格的制度来规范代签字行为,应当追究责任的必须追究责任,尽量避免因代签字给他人带来的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害。

  3、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当发现有代签字行为发生并损害个人利益时,应加强自我保护,及时对代签字申请司法鉴定,并诉诸法律,绝不能放任不管。

  代签字的法律后果总是与人们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理应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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