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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待修改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转载    点击数:2857    更新时间:2012/7/2
“目前,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仍面临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等一系列问题,容易激化医患矛盾,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代表认为,应制定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实现医疗损害鉴定走向统一、科学和规范。

  罗殿龙建议,对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进行修改,从立法层面确定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解决目前医疗损害鉴定体制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从而化解医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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