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大三女生小丽从爱捡东西,发展成爱偷东西,见到别人的东西不偷就难受,直至被同学发现,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竟从其衣柜里翻出300多件他人的手机、MP3等物品。
6月30日上午,在我省某高校教室上自习的一名同学上厕所回来后发现书包里的手机不见了,大家回忆,小丽在这期间来过教室。几名同学找到小丽,小丽承认自己偷拿手机的事实,表示要回寝室将手机拿回来还给同学,为了让同学放心,小丽将书包留在了这几名同学处。
小丽走后,几名同学打开小丽书包,发现里面竟有四五个手机,还有MP3、MP4,以及多张银行卡、饭卡,还有别人的身份证。同学们觉得不对劲,向校保卫处报警。
警方找到小丽,小丽承认书包里的东西都是自己随手拿的。随后,警方在小丽寝室衣柜里竟翻出300多件手机、MP3、MP4等物品。小丽交代,2008年上大学后,捡东西上瘾,看到别人的东西就控制不住自己,欲伸手去拿。从今年3月起,她开始在各个教室里偷拿同学的手机、钱包等物品,经常一天里连续不断地偷拿同学东西,除了钱被她花掉外,手机等物品都藏在了衣柜里。
南岗区检察院在对小丽提起公诉时,建议对小丽的精神状态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结果认定,小丽的行为是“病理性偷窃”,偷窃时辨认能力存在,但自控能力削弱,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据此鉴定,南岗区法院认为,小丽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负刑事责任,但因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认罪态度好,所盗赃款、赃物均己返还被害人,可从轻处罚。法院据此对小丽单处罚金6200元。目前,小丽已开始就医。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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