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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富二代杭州杀女友 二次鉴定无精神病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484    更新时间:2012/12/18

南都讯 记者肖友若 广受关注的深圳富二代学生何虹健在杭州杀害女友一案昨日二审,庭审控辩双方围绕何虹健是否患有精神病进行展开,同时何虹健的第二份精神鉴定报告结果也于昨日公布,根据这个鉴定报告,何虹健并没有患精神病,是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这也意味着,在杀害女友一案中,他有可能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刑。

初次鉴定为精神病引质疑

康婷婷和何虹健是来自深圳的90后情侣,今年2月13日,康婷婷在杭州一家宾馆被何虹健杀害。9月14日,何虹健被以故意杀人罪在杭州受审,而何虹健一份“精神障碍”鉴定的出现让此案再起波澜。当时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相关鉴定书显示,何虹健患有精神病。康婷婷的家属和公诉方等均无法接受,要求重新鉴定。

据了解,9月28日,杭州市中院委托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就何虹健作案时有无精神疾病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并于9月在杭州市看守所进行了关于他精神状况的第二次鉴定。杭州市中院认为第一次的鉴定相关论证、分析不够详细、不够充分。二次鉴定的鉴定书于10月25日完成,不过,直到昨日才被正式公布。

新鉴定证实无精神病

根据南京脑科医院对何虹健的鉴定结论,何虹健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该鉴定同时认为,这次精神检查中,何虹健情绪平稳,情感反应协调,能够认识到自身案件的性质以及所要面临的法律后果,叙事思路清晰,对问题的分析理解正确。

另针对何虹健的两次头颅磁共振检查结果,经影像科及神经内科专家会诊后,认为其右额叶病灶为陈旧或良性病变可能,在排除既往有癫痫发作的情况下,认为该病灶对其个性及认知功能不会产生明显改变。根据何虹健既往一贯个性表现,社会功能,案发前后精神状况,身体状况等,均无证据证明何虹健作案时患有精神疾病,故评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被告人律师称应考虑两份鉴定

昨日在庭审中,何虹健对这份鉴定报告无异议。而何虹健的辩护律师则认为,根据此前的精神鉴定报告显示,何虹健有直径1.4厘米的肿瘤,而现在的鉴定报告称其有肿瘤为直径1 .0厘米左右病灶,用“左右”显得不够精确。同时,第二次的精神鉴定是10月作出,离案发时有些久远,没有7月的精确。不过,公诉方和康婷婷家属方认为,二次鉴定的结果显然更精确,涉及到综合调查,内科,放射影像科等各部门的结果。

何虹健的律师希望法庭参考两次鉴定的意见量刑,而康婷婷家属则认为,第二次的鉴定准确。法官没有当庭作出宣判。不过,如果按照第二次精神鉴定的内容,何虹健将有可能以故意杀人罪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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