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鉴定法规 | 法医临床 | 林业物证 | 法医病理

文痕鉴定 | 医疗过错 | 亲子鉴定 | 鉴定知识 | 鉴定文书 | 经典案例 |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46号武夷国际城10栋2楼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话:0591-87276368 15306020364
传真:0591-87276368
E-mail:1691620703@qq.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送消息
您现在的位置: 中闽司法鉴定 >> 法医临床 >> 正文
如何保证精神病司法鉴定的“质量”?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转载    点击数:4076    更新时间:2012/7/2
“我们不仅要让市民了解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用处’,还要通过自身的努力,保证精神病司法鉴定的‘质量’,让鉴定能真正发挥作用。”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所秦红萍主任

  那么,如何才能保证精神病司法鉴定的“质量”?如何在是是非非中辨明真相,还原事实?精神病司法鉴定的专家需要的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更要有原则性。所谓的原则性就是一定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徇私。

  秦红萍主任说:“我们精神病司法鉴定专家只有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司法鉴定程序,依据司法鉴定通则,实事求是,才能做出正确的鉴定结论,从而保证了鉴定的‘质量’。”。

  正是由于这些鉴定专家严格地遵循司法通则的要求,再加上精湛的专业技术以及丰富的鉴定经验,在秦红萍主任的带领之下,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获得了极高的评价。

  该院副院长傅深省告诉记者,该司法鉴定所凭着极强的专业化水平和极高的采信率,不仅取得了本地区人群的信任,阳江、阳春、珠海、中山等地的鉴定对象也慕名前来。2011年,该司法鉴定所共受理鉴定了近300例司法鉴定。

  “近几年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的发展突飞猛进,不仅仅司法鉴定的业务量不断增多,影响力也在不断扩大。现今,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已经成为江门精神病司法鉴定的一个响当当的品牌。”傅深省副院长说。

信息录入:fjsfjd    责任编辑:fjsfjd 
  • 上一条信息:

  • 下一条信息:
  • 2012-2023 版权所有 @ 福建中闽司法鉴定所
    http://www.fzsfjd.com Email:1691620703@qq.com 闽ICP备09023914号-10
    联系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46号武夷国际城10栋2楼 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591-87276368 15306020364 传真:0591-87276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