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夏,萨波日尼柯夫来到一个现场。
这是一个以自杀报案的案件。死者为年轻的女性,死者的丈夫出差不在家,家里只有死者和婆婆二人。
据死者婆婆称:“我外出回来,一开门就看到儿媳妇坐在靠近门口的地板上,用一根很大的木头棒槌打自己的脑袋。我急忙上去阻止,但已来不及了,儿媳妇放下铁锤跌倒在地板上,发出‘嘶--嘶--’的声音。邻居赶来,叫来马车,送医院途中死亡。”
在萨波日尼柯夫到达之前,地板已没有血迹。 死者婆婆说:“怪吓人的!门口满地都是血,清理干净了。”
年轻女子自杀?自己用棒槌打死的?“自杀”具体位置在哪里?门口?如果不在门口,那么又在哪里?
在萨波日尼柯夫的印象中,很少自杀者用棒槌类自敲头部致死的案件。自杀者多在隐蔽之处结束生命,也很少有“在门口”且“被一开门看到”的情形。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况呢?为什么血迹如此急急忙忙清理干净?为什么?为什么?萨波日尼柯夫在思考着。
萨波日尼柯夫进入门口后,发现地板非常干净,是反复冲洗过的。检查房间时有三样东西比较醒目:一个是沾有血迹的棒槌,它放在离门口较远的右侧墙角;另一个是被褥和两个枕头似乎刚刚换过的,很干净;再一个是床头上方的镜框,一个沾有蝇屎的镜框。
前面两个东西未引起萨波日尼柯夫的注意,沾有蝇屎的镜框引起了他的警觉!
为什么镜框上沾有蝇屎?蝇屎,苍蝇?苍蝇怎么会到镜框上去?苍蝇趋血,有无血迹在镜框上?!萨波日尼柯夫取来了灯,在灯光下看到镜框的玻璃上有细小的梨状小血点,其狭窄部分指向床铺的方向。有血迹!!此时,萨波日尼柯夫才发现镜框下方的墙比其它地方的墙要白得多,好像被擦过。
萨波日尼柯夫决定检查床铺。翻开床垫,床下赫然有两条卷起来的床单和被褥,上面有大量的血迹!从枕头上取下枕套,结果发现许多新鲜的血把枕芯都弄湿了!---床铺是死者受害的第一现场!
尸体检查也证实,死者左颞、左枕部颅骨广泛骨折。
至此,罪行暴露了。原来当儿媳躺着睡觉时,老太婆用棒槌连续打击其头部,然后把她拖到门口。整理好床铺,换床单、被子、枕套,擦掉溅到墙上的血迹。直到认为可以了才去招呼邻居,向他们慌说“儿媳自杀”。
案子破后,有人感到不解:难道这个71岁--肌肉都松弛的老太婆,能把一个年轻女子的头部打得颅骨骨折?其实可以解释,当人熟睡时,处于完全无防备状态,其第一棒打下时,人已失去知觉,紧接着一阵猛打就结束了生命。还有人怀疑老太婆的精神问题。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认定老太婆的心理正常。
还是听听老太婆是怎么说吧!她说“我非常讨厌家里有这个媳妇,当儿媳睡着了的时候,我就决定要杀死她。杀死儿媳后,清理干净,没人会知道的。”
老太婆真的没想到她精心设计的杀人方案在萨波日尼柯夫面前竞如此不堪一击!这就是法医专家的作用!而发现杀人的证据就从镜框上的小血滴找到!从而识破伪装现场,确定杀人第一现场!
事后,萨波日尼柯夫说:“整个初步侦查能否走上正轨,并破案,常常取决于法医专家的知识、检验和敬业,准确的法医结论该有多么重大的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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